为促进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取得新的提升和发展,全力打造亮点工作,开创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根据泰安市司法局工作部署,经局党组研究,现就开展“抓亮点、促提升、树形象”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泰安市司法局确定的“整体工作上水平,单项工作出亮点”的思路,以突出重点,增加亮点,多干实事,促进各项业务工作创新发展为目标,重点围绕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法治文化场所建设、人民调解、法律服务、特殊人群管理、班子队伍建设等工作,选准突破口,找准切入点,精心培植、推出一批高标准、高规格,机制健全、内涵丰富的工作亮点,争取在全市“抓亮点、促提升、树形象”活动中走在前列。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活动有效扎实开展,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成立亮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系统“抓亮点、促提升、树形象”活动的组织、推进和督导。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刘舜同志任组长,局党组各位成员担任副组长,各业务科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基层科,负责活动的日常联络、调度督导、宣传推广等工作。
三、工作步骤
1、安排部署阶段(8月14日—8月25日)。召开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各司法所长参加的座谈会对活动进行安排部署;同时就做好全局的创新亮点工作进行座谈讨论,集思广益,征集意见建议。
2、调研提报阶段(8月26日—9月6日)。由各分工局长带队,组织业务科室结合各自业务开展情况进行调查研究、策划亮点项目,局机关各业务科室、司法所、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公证处、司法鉴定所都要提报2个拟培植、创新的经验及亮点项目(其中,一个是本部门单位的创新亮点,另一个是个人的优秀典型),并对亮点项目的设想、做法、预期效果和完成时限等进行简要说明,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3、项目实施阶段(9月上旬—11月下旬)。根据泰安市局对我市亮点项目的审批、指导情况,不断强化措施,抓好落实,特别要提前筹备策划亮点工作的观摩现场,领导小组定期调度,确保按时保质完成亮点工作任务。
4、检查验收阶段(12月)。做好亮点项目的总结、自查、完善工作,整理好档案资料,准备好观摩现场,迎接泰安市司法局的观摩调度与检查验收。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谋划。各业务科室要认真思考研究本职工作,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精心谋划亮点项目,按时提报项目内容、抓好落实推进。
(二)求真务实、提高实效。要坚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不做表面文章,要切合实际,统筹安排各项业务工作,增强亮点工作的实效性和协调性。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多种形式和各种新媒体,广造声势,扩大影响,不断掀起司法行政创新工作宣传新高潮,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及时反映亮点工作情况,督导推动活动有序开展。
肥城市司法局
二○一七年八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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