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动态
市司法局全面部署“大学习、大调研、 大改进”工作
3月25日上午,市司法局召开会议,贯彻落实省、市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工作会议精神,对司法行政系统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工作进行部署。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刘舜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司法局主任科员李邦杰主持会议,局机关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各基层党支部书记、各司法所、局机关各科室、处、中心全体党员参加会议。
就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工作,刘舜讲了四个方面的意见。一是坚持真学深学,在大学习中聚共识、提境界。内容要聚焦重点,紧紧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展“3+3”专题学习。形式要务实管用,综合利用党性教育基地、“桃都讲坛”、“灯塔—党建在线”以及《党员学习参考》等平台载体,多种形式开展学习。安排要具体细化,把学习同坚定理想信念、提高素质能力、推动事业发展结合起来,在学思践悟中融会贯通。二是坚持聚焦聚力,在大调研中理思路、补短板。各调研组要紧紧围绕“一核四区”、“四大动能”、新旧动能转换、乡村振兴战略、创建文明城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等全市中心工作开展调研;要重点围绕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法律服务业转型升级、法律服务行业党建、普法责任制落实、基层依法治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社区矫正规范执法、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确定调研内容,形成高质量调研报告。三是坚持即知即改,在大改进中强队伍、促工作。“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不分阶段、不设环节,同时推开、同步推进。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坚持立行立改。要改进突出问题,改进思想作风,改进制度机制。四是坚持从严从实,在抓落实上见真章、出成效。强化组织领导,严格督导检查,营造浓厚氛围,形成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的强大正能量。
会议要求,各部门单位要在遵循统一要求的基础上,结合各自的实际,精心制定落实方案,量身打造载体,细化措施要求,扎实有序开展,切实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要全面覆盖落实。各级党组织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层层传导压力,领导干部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充分调动基层党组织的积极性,确保“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覆盖到每个基层党支部、每名党员干部。把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与推进中心工作深度融合,与完成本部门单位的重点任务一体衔接,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